刘低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怀化陆港口岸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长沙海关、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统筹建设,打通湖南向西开放“大通道”。
1、为推动我省加快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今年年初,由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牵头进行了调研,省政府已初步明确建立湖南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由何报翔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省商务厅厅长、省发改委主任担任副召集人,省发改、商务(口岸)、财政、交通、长沙市、怀化市政府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省商务厅(口岸办)。省直相关单位和市州将加强协作,合力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工作。
2、省商务厅(口岸办)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和参加2月5日“怀化-北部湾港”铁海联运班列和3月31日“长沙-河内”东盟国际货运班列首发仪式,与重庆、广西商务、口岸、发改等部门沟通衔接相关合作事宜,参加怀化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门户城市建设专家研讨会,建议战略导向、优先发展,枢纽引领、融合发展,系统施策、持续发展。下一步,我厅将加强跟踪调度,力争两条东盟班列在年内实现常态化运行;参照中欧班列的政策和标准,指导市州出台东盟班列支持政策。
二、关于在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人才引进、用地指标、资金扶持、税收、通关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1、省商务厅利用港洽周、中部博览会等省重点招商活动,宣传推介怀化交通枢纽和路港口岸产业优势,向相关园区运行平台、重点客商推介怀化招商引资环境、相关政策和产业发展布局,推动有意向的企业落户落地。2021年,拟将怀化经开区国际(东盟)物流产业园、怀化经开区现代物流园等纳入省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册予以发布,利用湖南招商云平台推介怀化物流产业及优势,吸引国内外投资者投资考察。支持怀化市根据辖区产业及资源布局情况,开发一批符合怀化陆港口岸建设相关的产业项目。对符合《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企业来湘投资给予支持,鼓励怀化市出台怀化路港口岸建设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企业聚集发展。
2、省自然资源厅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怀化陆港口岸的建设需求,合理布局,积极支持怀化陆港口岸建设所需合理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不占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地,尽量少占或者不占耕地且相关资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基础上,统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对项目合理用地应保尽保。下一步,将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年度计划、切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资料、压缩审批时限,推动省、市县两级协同高效联动审批。对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主动对接服务,及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优先审批,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3、省税务局加强与商务、财政、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深入综保、自贸等片区党政部门、典型企业、税务部门调研,从落实税费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创新管理制度、加强税收分析等方面入手,提出多项税收服务管理创新举措。按照“一类一策”原则,梳理支持特殊区域特殊主体税收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辅导,动态监测政策落实情况,帮助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根据“走出去”纳税人需求,提供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解决跨境税收疑难问题。对出口退税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的正常退税办理实行“即办即报”,实现全部出口企业全流程电子化退税。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大幅提升退税业务办理时效,助力企业减轻资金压力。下一阶段,将全力配合怀化申报陆港口岸建设,出台创新服务举措,提升办税便利程度,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加大对怀化陆港口岸建设的扶持力度。
1、省商务厅已经将怀化国际铁路枢纽建设纳入全省口岸十四五规划,作为五大门户枢纽之一重点打造,并配合省发改委争取将怀化国际铁路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和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笼子;2019年安排怀化国际班列资金4760万,实际使用2244万元,结余收回2516万元;2021年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
2、长沙海关将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目前怀化已建成公用型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但实际利用率较低。建议怀化市加强规划论证,在充分利用好现有平台资源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探索其他开放型平台建设。
四、关于支持怀化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
省商务厅支持怀化申报和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目前,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均要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先进行自评打分,打分通过后方可向国家层面提出申报要求。我省已有益阳、常德、邵阳、怀化、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多个市州提出希望设立综保区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需要说明的是,该类平台投入较大,但适合入区的企业主要是加工贸易类及保税物流类,并不适宜一般外向型企业,市州需要谨慎决策,做好做实前期可研。在此前提下,我厅支持怀化申报该类平台,申报排序需报请省政府统筹。同时,我厅支持怀化设立进口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两仓”)。若有需求可向长沙海关提出申请,我厅将积极协调支持。关于指定进口商品口岸需说明以下三点:
1、进口商品指定口岸是指叠加在国家一类口岸上的特殊商品进口查验功能。按照目前国家对一类口岸的定义:“口岸是供人员、货物、物品和交通工具直接出入国(关、边)境的港口、机场、车站、跨境通道等”,其中“直接出入国境”的表述使得内陆地区无法设立陆路口岸。
2、海关总署等部委在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安全观”的战略指导下,对进口高风险商品的查验均布置在国门线上。因此,诸如水果、原木、肉类、植物种苗等有生物安全风险的商品,不管内陆是否有口岸,都不会将其查验点设于内陆。前几年,我省在原质检总局的支持下,设立了三个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但建成后无法投入使用,全国情况都是一样的。
3、不设立该类指定商品查验场所,并不意味着不能开展相关集运业务。怀化仍能通过多式联运的方式进行运输,区别仅是商品查验功能放在沿海、沿边口岸实施。
感谢您对我省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商务厅
2021年4月29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商务厅口岸处
联 系 人:周杨劼
联系电话:0731-82287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