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0 字体:[大 中 小]
邹艳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农贸市场公益化建设及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通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边贸市场促进工程、农贸市场灾后重建等方式积极支持农贸市场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标准形象、加快了农产品流通、提高了社会效益,较好地促进了流通产业的发展。
一、我省农贸市场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1. 支持农贸市场建设。2013-2015年,我省实施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了农贸市场改造建设规范和验收标准,每年从省级内贸流通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贴支持。政府的财政资金在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中发挥了良好的杠杆作用和引导作用,标准化改造三年计划总投资56.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投入3.4亿元,市州级财政资金投入4.3亿元,县市级财政资金投入11.8亿元,带动社会投资37.4亿元。全省累计改造、新建农贸市场1432个,其中市州城区累计改造346个,县市城区累计改造251个,乡镇累计改造835个,超额完成432个;结合2008-2012年进行的农贸市场改造项目834个,全省累计完成农贸市场改造和新建项目2266个,占全省现有农贸市场总数的52.3%。
2. 支持边贸市场建设。2015-2017年,我厅在我省与外省市接壤的38个省级边界县市区实施边贸市场促进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主要支持省级边界县开展特色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优势特色展示销售、冷链仓储和物流配送设施,以及县域城区核心商圈等建设。三年累计支持项目130个,支持金额1.07亿元。
3.支持农贸市场灾后重建。2017年6月,我省普降暴雨,全省多处农贸市场受损严重,为支持各市州尽快修复受损农贸市场恢复生产经营,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共下达0.24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受损农贸市场的修复。
4.支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2019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做好2019年度流通产业项目申报的通知》(湘商建〔2019〕2号),进一步完善了农贸市场改造建设规范和验收标准。省级财政安排4895万元支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支持新建和改造项目67个。其中,株洲市共计安排164万元。
5.支持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配套市场建设。2020年,省级财政安排8000万元资金支持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配套市场建设,其中,株洲市所辖各县市共计安排315万元,确保了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配套农贸市场和乡村集贸市场新建、改建工作落实到位。
二、农贸市场专项财政资金补助及用地规划工作相关情况
1.经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省财政厅表示:“小菜场,大民生”,农贸市场事关千家万户之生存、国家民生之大计。为满足百姓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提升农贸市场的便利性、健康性和安全性,近几年,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陆续支持开展系列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项目。下一步,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农贸市场建设政策,鼓励引导地方政府主动创新机制,充分调动市场投资主体积极性,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入,提升我省流通基础设施整体水平。
2.经与省自然资源厅沟通协调,省自然资源厅表示:农贸市场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关于城市居住区相关配套设施的配建标准,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以居民步行十分钟可满足其基本物质与生活文化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应当配套菜市场或生鲜超市。省自然资源厅将督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与商务主管部门的对接,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布局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合理预留新建农贸市场用地,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为此,建议您与株洲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衔接,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引导、用地支持等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贸市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力量和作用。与此同时,在筹划农贸市场建设等相关工作时,我厅将结合职责职能一如既往给予关注、支持和服务。
感谢您对我省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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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3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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